近日,合江縣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因互換土地引發的物權保護糾紛案件,不僅切實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有效化解了積怨已久的鄉里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情簡介
2010年
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均以口頭協商的形式進行土地互換,此后王某在置換的王某均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條1.5米的道路供一家人進出。
2016年
雙方對互換土地進行了確權登記。
2017年
合江縣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載明雙方已將土地進行置換。
2019年
王某欲將1.5米的道路擴展至3.5米,但卻遭到王某均等人的阻攔,因此雙方發生糾紛。
2023年
合江法院判決王某均停止對王某土地的侵害。判決生效后,王某均并未主動履行,王某遂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恢復土地以便自己擴展道路。
接到該案后,執行干警了解到被執行人王某均已年滿六旬,且對判決有較大的抵觸情緒,于是決定深入田間地頭,向王某均進行面對面的釋法析理,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
執行干警到達爭議土地現場,了解到王某均一直在對土地進行耕種,且現在地里還種有紅薯,這才遲遲不肯返還。
經過執行干警耐心釋法說理,多次做思想工作,疏解其對抗情緒,被執行人王某均終于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停止侵害的行為是違法的,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于是執行干警再一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確認實際土地面積,雙方均表示同意,達成和解協議,王某均也承諾次日將紅薯全部鏟除,雙方矛盾也得以化解。
下一步,合江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堅持嚴肅執法和文明執法相結合,靈活運用各項執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