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聯合轄區烏江鎮人民政府、烏江鎮天樂村委會,依托“府庭聯動”機制,成功執結一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既為13戶農戶要回了拖欠兩年的11余萬元土地承包費用,又有效避免了因強制執行造成30個溫室大棚被拆毀的不必要損失,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府庭聯動化解糾紛

案情回顧
2015年,甘州區烏江鎮天樂村村民張某某與同村王某某等13戶農戶達成承包土地流轉協議,約定由張某某租賃上述13戶農戶的45畝土地進行耕種,并按期支付相應費用。然而后期,張某某卻因資金緊張,拖欠王某某等13戶農戶兩年土地租賃費用共11余萬元遲遲未付,雙方為此引發訴訟。經甘州區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審理,對雙方簽訂的承包土地流轉協議予以解除,并判決張某某立即返還土地。后因土地遲遲未被返還,13戶農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府庭聯動
因該案涉及的當事人眾多,強制執行一方面會造成30個(單個造價10余萬元)日光溫室大棚被拆毀,為被執行人張某某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另一方面也會致使矛盾激化,引發不穩定因素產生。因此,為從根本上了解此案件具體情況,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西郊法庭主動與轄區烏江鎮政府取得聯系,啟動“府庭聯動”工作模式,與鎮村干部,多次深入現場,對案涉土地進行現場查看、測量,并會商研究化解辦法。
成功化解
在法庭、鎮村兩級干部與案件當事人的反復溝通協商下,王某某等13戶農戶同意法庭、鎮村干部提議,與村委會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約定村委會對相關土地進行承包,并暫代張某某支付拖欠承包款,后再由村委會將該土地流轉至張某某進行耕種。這一舉措成功打消了農戶流轉費用無保障的顧慮,也有效避免了已建成的日光溫室大棚因強制機械執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該案的成功執結,是西郊法庭深入踐行“府庭聯動”機制,避免機械辦案,全力保護民生的又一典型案例,取得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雙贏。下一步,西郊法庭將繼續以“三抓三促”行動為抓手,擦亮“種子法庭”品牌,緊緊圍繞“三農”工作重心,發揮貼近基層優勢,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貢獻堅強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