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過金塔法院法官公正求實、耐心細致的調解,一起涉農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當場握手言和,原告撤回起訴,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節約了司法資源。
2021年,原告某農業公司從岳某處承包了千畝土地進行機械化農作物耕種,后因岳某與他人土地流轉經營權未處理妥善,導致某農業公司無法耕種土地。因案涉土地畝數較多,流轉過程中產生糾紛,處理過程中,被告情緒十分激動,不愿意配合工作,還認為對方損害自己利益而提起反訴,雙方爭議非常大,矛盾進一步激化。該案件受理后,經承辦法官查明,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關系明確,原、被告主要就流轉承包費用達不成一致意見,最終確定以調解處理為最佳方式。承辦法官組織原、被告展開調解,耐心細致地向當事人解釋法律規定。最終,雙方達成和解,某農業公司撤回起訴。
涉農案件由于涉及面廣,錯綜復雜,如處理不慎,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響。近年來,金塔法院從維護社會穩定角度出發,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針對涉農案件的具體情況靈活采用調解原則,在審理案件時,注重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工作,在保證農民利益得以實現的前提下,積極鼓勵和敦促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維護了社會穩定。(馬興霞)
原標題:《金塔法院:土地承包惹糾紛用心調解促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