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占用耕地挖砂取土、修建房屋、挖塘養魚、建設旅游項目,造成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行為,有可能涉嫌犯罪。近日,公安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公布4起非法占用農用地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在這些案例中,有1個單位和7名自然人依法受到刑事處罰。
在遼寧省大連市劉某軍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劉某軍為謀取經濟利益,自2022年以來,在明知其流轉和租用的土地為耕地,且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殷某飛、剛某峰等人在金普新區華家街道某村耕地內挖砂,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現場,造成47.98畝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2月,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分別判處劉某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萬元;殷某飛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剛某峰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張某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2年11月承包牡丹江市東安區興隆鎮某村43.57畝耕地,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將耕地地面硬化后修建房屋、安裝設置地秤,造成38.47畝耕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8月,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作出判決,判處牡丹江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在江西省鷹潭市劉某軍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2023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軍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租用鷹潭市龍虎山鎮某村耕地100畝,挖塘養甲魚并使用水泥硬化田埂邊坡,造成48.83畝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5月,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劉某軍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在湖北省安陸市張某祥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祥、左某華等人在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在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以開發鄉村文化旅游項目為由,擅自在安陸市洑水鎮3個村的農用地上施工修路、平整土地并開采土石20余萬立方米,造成203畝農用地(其中永久基本農田26.5畝、一般耕地41.5畝,其他為林地等)種植條件嚴重毀壞。2024年1月,孝昌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祥、左某華犯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