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廣州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六大方面24項改革舉措,共107項重點任務,旨在通過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推動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標桿城市。
根據《行動方案》,到2026年,建成市場體系更加完善,法治環境更加公正透明,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經營主體可感可知可及、獲得感滿意度高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發展要素資源配置,積極引導土地、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要素向產業發展集聚。明確將優化產業項目供地程序,推動更多項目“拿地即開工”,并穩步推進“工業上樓”實施,推行企業“聯合建樓”等效費比更優的建設模式。
《行動方案》稱,探索在南沙區試點開展跨境征信合作,支持穗港澳征信機構開展合作,建立穗港澳征信產品互認機制。建設國際人才高地,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構建以應用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產業化為導向的分類評價模式,鼓勵科技人才勇闖“無人區”。優化國際人才往來便利措施,為其本人和家屬提供簽證申請、出入境、停居留等便利。提高外籍人才獲取交通出行、支付服務、電信網絡、醫療保障、互聯網支付等場景服務便利度。支持南沙探索放寬設立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條件,培養和引進涉外法治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