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基,關系子子孫孫的吃飯大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確保18億畝耕地實至名歸。農田就是農田,而且必須是良田。但近期在土地衛片執法及日常巡查中發現,我市仍存在一些違法占地建設行為。部分群眾對違法占地建設的嚴重后果認識不足,存在著極大僥幸心理。為提高全社會對耕地保護極端重要性的認識,我們選編了一組發生在我們身邊,依法嚴懲的違法占用耕地建設行為實例。
實例一:亂占耕地建房被強制拆除,付出慘痛代價!
(一)關鍵詞
亂占耕地建房未批先建農民建房
(二)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
富川瑤族自治縣蓮山鎮洞口村委田枧村甘某因外出務工存有一定的積蓄后,想通過修建住宅以改善生活條件,決定在本村自家承包地上建住宅,但甘某從未關注過本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相關宣傳,也未向鎮政府和村委咨詢相關建房政策,未經依法批準和取得相關用地手續就直接開始動工打地基。
2022年1月
經衛片執法發現,甘某擅自占用蓮山鎮洞口村委田枧村的集體土地填土、下地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0.48畝。蓮山鎮人民政府分別于2022年3月9日、3月11日先后兩次下達拆除非法建筑通知書,責令甘某立即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并恢復土地原狀,但甘某依舊我行我素,拒不整改和拆除,不聽鎮鄉村建設服務中心的制止,強行非法建房。
2022年3月14日
富川瑤族自治縣蓮山鎮政府聯合多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決定對甘某亂占耕地的違建房屋進行強制拆除,拆除面積320平方米。據初步估計,此次違法造成甘某直接損失超20萬元。
(三)警示教育意義
耕地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城鄉居民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保護耕地就是夯實我們的糧食安全基礎。2020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強調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甘某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產生的教訓是十分深刻的。甘某本想通過建住宅改善生活條件,在不了解任何政策的情況下,私自建房,卻因選址占用了永久基本農田,房子建成后不但不能入住,反而被強制拆除損失慘重。
在宅基地上建住宅政府是支持的,但是在建設前一定要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咨詢,了解建房的相關政策和審批流程,并在選址的時候規避耕地,盡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且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反觀此案甘某的行為,極大增加了亂占耕地的風險,并且在執法人員告知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后,仍不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帶著政府并不會繼續干涉的僥幸心理,不停止違法建設,最終因違法建筑的拆除造成其經濟損失進一步擴大。
(四)現場圖片
圖1拆除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現場圖
圖2拆除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后現場圖
2021年9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正式頒布實施,違法占地處罰款大幅度提高,從“每平方米30元以下”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這意味著非法占地建設行為,一經發現將面臨巨額罰款,每畝最高將罰到60多萬元。《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明確規定,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