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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洛磧人民法庭干警來到渝北區洛磧鎮老君山村,對111家農戶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糾紛開展訴前調解。
2016年10月,原告將土地出租給被告張某。張某在涉案土地栽種樸樹、藍花楹、烏桕等樹木。原告訴稱,被告自2019年9月1日起一直拖欠土地流轉費至今。
為了最大限度保護雙方利益,洛磧法庭庭長肖鋒決定借助“一庭兩所”矛盾糾紛聯調機制,與當地派出所、司法所一起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訴前調解。
當天,法庭干警與雙方當事人來到涉案土地現場,對栽種樹木及土地面積進行確認。隨后,在村委會院壩內,法官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員一道,通過“背對背”調解,從情理與法理兩方面為雙方進行了詳細分析。最終,雙方對土地流轉費用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達成協議。
圖①:干警前往涉案土地現場,了解樹木品種及土地面積。
圖②:調解現場。
圖③:法官向當事人解釋相關法律規定。
圖④:雙方簽署調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