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農村發展速度很快,農民的手中也多了很多錢,有了錢對于生活質量就有要求了,很多人都想建一棟漂亮的房子,最好是別墅式的,住著顯得高檔;有的人嫌原來的房子小了,希望把家里的老舊房子拆來翻新一下,畢竟住在新的房子心情都會好上很多。但是,農村建房管理越來越嚴,翻新房子可不是說你想修就能修的,大家還是需要熟悉政策,警惕違規建筑。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有農村建房,有哪些情況是不允許的。
一是違法占用耕地建房。2020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自當天起不得再有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實行“零容忍”,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置。2020年7月以后,自然資源部發布了農村亂占耕地“八不準”,并多次公開通報幾百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典型案例。從通報情況看,不管是單位還是農民個人亂占耕地建房,基本以拆除方式處理。另外,違法占地建別墅是國家要重點整治的問題,特別是在風景名用區、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庫周邊等風景優美、生態環境良好的地方違規建設別墅式房屋的,更是國家重點盯住的對象。近年來公開曝光的陜西秦嶺、山東濟南等地別墅事件的處理即是典型案例。自然資源部每年都在開展衛片執法,每天好幾個衛星在天上轉悠,專門監管地面變化情況,發現新增占用耕地而沒有辦理手續的,將會作為土地衛片執法的重點進行監管。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對違法占地尤其是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執法監管將會更加嚴格。輕則罰款,每平方米100至1000元,罰得傾家蕩產;重則拆除違法建筑甚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隨意翻建房屋。2021年11月26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規則》明確,對《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1987年1月1日)后,在未經審批或無合法權源的建設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為,認定為新增非農建設違法用地。既然是新增,而且其占用的土地在二調時是耕地的,就會被認定為頂風違法,面臨拆除風險。因此,盡管是老宅基地,如果從來沒有辦理過用地手續,翻新、翻建時也必須按規定辦理宅基地和規劃手續,否則將會作為違法建筑處理。
三是違反規劃建設的房屋。我國《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在鄉、村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在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對房屋層高、層數等均作了規定。對未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或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湖南長沙自建房事件后,國家開展了自建房排查,自建房安全管理非常嚴格。違反規劃建設,導致房屋擅自增高、增胖的,可能面臨拆除。
2022年底,各地已完成“三區三線”劃定,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和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三條控制線均已確定,新的國土空間規劃也在編制。2023年,隨著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空間用途管制將更加嚴格,違法規劃建設將會受到嚴格的處罰。
四是以設施農業等名義建“大棚房”。一些工商企業、個人及組織打著“鄉村振興”的名義,以發展農村經濟、帶動村民致富為由,流轉土地建農業設施或農業園區,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別墅式住宅、私家莊園,或用于餐飲、娛樂、康養、旅游等經營性用途。這就屬于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行為,也是國家重點整治的“大棚房”問題。近年來,國家持續保持對大棚房的高壓打擊態勢,一旦發現,將會被認定為典型違法問題,拆除有關建設筑并嚴厲處罰。
來源:自然資源法律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