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高小雨)在政協榆林市五屆二次會議上,榆林市政協委員馬換艷建議榆林市相關單位解決好農村耕地撂荒問題,以更好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
馬換艷委員經過調研發現,目前榆林市農民耕田種地的積極性不高,農村耕地撂荒現象比較嚴重。主要存在部分地區交通不便、缺水、不便耕作等問題。
在調研中馬換艷還發現,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缺乏,尤其是缺少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鄉鎮基層站所工作人員,使得新型農業適用技術難以推廣。另外,大量農村青壯勞動力外出務工,致使耕作能力與耕地面積矛盾日漸凸顯,農村留守人員大部分屬于老弱病殘,只能選擇家門口、交通便利、土質肥沃、能澆灌的耕地耕作,一些偏遠、零星地塊、土質差的耕地不得不撂荒。
針對以上現狀,馬換艷建議榆林市相關單位,進一步調研耕地撂荒現狀,制定解決辦法。建議以縣為單位,集中開展耕地大普查,準確掌握農村耕地撂荒情況,找準耕地撂荒原因,建立農村撂荒耕地管理臺賬。充分發揮村、鎮兩級基層組織作用,摸清農村勞動力情況以及適合當地農業發展的項目,研究制定分類解決撂荒問題的辦法,有效解決撂荒耕地問題。
建議健全或完善土地流轉機制,激活土地資源。以支持小農發展提升為重點,積極探索入股、聯營、托管等多種適度規模經營模式。建議各級黨委、政府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充分發揮在耕地流轉過程中的引導和監管作用,積極化解耕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常年撂荒的耕地,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終止承包經營合同,收回承包地,集體承包給個人承包經營。對因外出務工、無勞動力耕種而撂荒的耕地,可由村代耕或請他人代耕,或組織種植大戶進行承包,或動員農戶將經營權轉讓,鼓勵個人承包撂荒耕地,從事農業開發,推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經營。
馬換艷在提案中還建議進一步優化農業產業結構,調動農戶積極性。抓住“種、養、加”布局問題,切實幫助農戶走出農業不賺錢的困境。建議對農村土地進行一盤棋的用地規劃和科學的空間布局,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大力引導農民更新觀念,改變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既要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又要調整農村“種、養、加”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建立“風險共擔,利益互補”機制,使農民享受產業鏈帶來的紅利,能夠分享加工、流通環節的利潤,有效避免和減少市場風險,從而有效保證農民收入的增加,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
另外,馬換艷認為,農產品價格及銷售與土地撂荒關聯度很大,因此,要解決土地撂荒的問題,就需要解決農產品價格低的問題。所以,她還建議市級及農業部門要積極幫助農民找準市場導向,降低種植風險。大力推廣優質品種,實行區域化生產,提高糧食及經濟作物品質,滿足市場需求。引導農產品走精深加工的路子,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對農產品加工企業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和扶持,鼓勵創優質、樹品牌、拓市場,不斷提高農業經濟的比較效益,助推鄉村振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