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農民朋友來問我們,自家土地上種的樹被有關部門給推了,說是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明明前幾年種樹沒人管,怎么突然就成了違法呢?今天中遼律師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什么是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上可以種什么,以及被認定為違法用地時如何救濟。
一、什么是永久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是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實施永久特殊保護的耕地。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永久基本農田”概念,“永久基本農田”即無論什么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上可以種什么?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中明確,永久基本農田是依法劃定的優質耕地,要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的種植面積。
三、永久基本農田上不可以干什么?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中明確:
1、嚴禁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2、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3、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
4、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
5、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
四、什么是一般耕地?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中明確,與基本農田對應的是一般農田,也叫一般耕地。包括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耕地后備資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態退耕范圍的耕地、泄洪區內的耕地和其他劣質耕地。一般耕地應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
五、被認定為違法占地時該如何救濟?
違法占地行為一般是由當地自然資源部門立案調查并作出處罰決定。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制作《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當事人。其中應當載明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處理內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的,或者陳述、申辯、聽證中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不成立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要載明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時限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復議機關一般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
近年來,很多地區大力整治違法占地行為,在實踐中,除了違法占地行為被處罰,還有不少農民朋友的土地明明合法,卻由于各種原因被“誤推”。所以中遼律師提醒您,如果您收到了處罰通知或者土地被強推,建議您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由律師幫您分析您家的用地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并及時啟動法律程序,來維護您的土地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