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新疆新聞12月29日電(郭琴)近日,和靜縣人民法院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土地流轉款糾紛,解決了困擾當事人已久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當事人白某起訴某公司和張某拖欠土地流轉款糾紛案件,由于涉案時間久、金額大,雙方矛盾對立,且由于疫情原因當事人長期不在本地,導致案件送達困難。和靜縣人民法院王雙明法官本著涉農糾紛無小事的負責精神,秉承“調解優先、以調促和”的原則,從法律、政策、情理方面對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通過電話、微信與雙方當事人找問題、談法律、釋法理,經與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后,原本無望的調解僵局慢慢被打破,讓調解局面重新看到希望,最終經過王雙明法官近兩個月的溝通、調解,雙方當事人終于見面達成了人民調解協議,并共同申請了司法確認,以被告同意支付345萬元結案。
“感謝王法官不厭其煩的做工作,讓遲延六年多的土地流轉款終于有了著落,感謝王法官和調解員”。雙方當事人均對和靜縣人民法院耐心細致、高效公正的工作作風和竭盡全力化解糾紛的溫暖執法表示由衷的感謝。
據悉,自“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和靜縣法院立案庭找準立案職能定位,在堅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解民憂、辦實事,不斷提高矛盾糾紛化解和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將調解貫徹辦理案件全過程,以實際行動積極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奮斗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