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來,樂東縣相繼開展各項土地執法工作,加大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土地衛片、耕地衛片、土地領域突出問題、“兩違”、審計發現問題等各項土地執法整改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取得明顯效果,切實保護耕地,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大安鎮把做好耕地保護作為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底線來抓,重視日常巡查工作,成功查處一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切切實實保護耕地。
2021年8月,大安鎮耕地保護巡查工作人員在開展耕地保護巡查過程中發現位于原大安石場(西黎村路段)正對面的一大片永久基本農田正在違法種植長期經濟作物檳榔苗,隨后將問題反饋至大安鎮人民政府,鎮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實地核查問題線索。經核查西黎村第一、四、六、八村民小組為盤活集體土地資源,增加土地利用價值,于2019年10月將500多畝的永久基本農田承包給樂東穗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作為農業生產種植使用,該公司在未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縣農業農村局及大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所承包500多畝的永久基本農田全部種植檳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strong>據此大安鎮政府基本認定該公司在西黎村永久基本農田內種植檳榔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針對上述問題,大安鎮人民政府立即下發《關于責令停止占用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的通知》(大府發﹝2021﹞57號),責令樂東穗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書即日起立即停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并自收到通知書起7日內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非法種植的檳榔全部進行清理。逾期未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的,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其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然而樂東穗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以“不在大安鎮本地辦公,下次有空回去辦事再說”、“公司業務繁忙,沒空整改”等多種借口進行搪塞,拒絕認領鎮人民政府下發的通知書并進行整改,期間大安鎮政府分管領導和資規所工作人員也通過電話和短信將其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向公司負責人進行說明并要求進行整改,但該公司負責人仍然置之不理。
鑒于該公司違法情況較為嚴重,涉及耕地面積較大,且在明知其違法行為發生后拒不履行整改責任和義務,為切實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權威,大安鎮人民政府致函商請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樂東穗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大面積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檳榔的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查處。
縣資規局在接到鎮資規所的匯報后,2021年11月4日將該線索移交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隨后,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大安鎮政府派出執法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種植現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大安鎮政府執法工作人員一方面運用海南省“多規合一”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系統現場定位并讓公司負責人查看確認種植用地的確為永久基本農田,另一方面下發通知書告知其行為違法,且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并援引多個網上轉載的反面典型案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展法律政策宣傳,進一步加深該公司負責人對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的認知和理解。
通過多輪的告知和宣傳,該公司負責人承認了錯誤,隨即當場組織工人對檳榔苗進行移除,截止目前,該公司所種植的500多畝檳榔苗已全部移除,農田也得以恢復耕地原貌。
目前,西黎村委會通過土地流轉承包再次引進外地客商在該片農田內種植豆角等冬季蔬菜,重新煥發農田應有的綠色生機。
我縣將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要求,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嚴格管控一般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并嚴格監管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將一般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嚴守我縣耕地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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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農田內大面積種植檳榔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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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500多畝基本農田種植的檳榔嚴重破壞和浪費該地區良好的耕地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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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種植的成片檳榔樹在農田間放眼望去顯得格外“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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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近距離拍攝到的檳榔苗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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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多規合一”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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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大安鎮政府工作人員現場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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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運移走基本農田內原先違法種植的500多畝檳榔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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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片永久基本農田內已種植豆角等冬季蔬菜)
來源:樂東黎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