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20-06-04 17:14:01
1、土地流轉關系到農民的生存大計,當然要采取農民自己的意愿,如果你的土地還沒有簽流轉合同,個人又有承包能力,那么自己可以繼續承包。如果已經簽過土地流轉合約了,你要反悔的話,是要給人經濟賠償的,也就是違約金,還要給村委會,承接人進行協商。
2、土地流轉前,村委會一般會統計下農民的意愿,對自種和流轉的進行統計,如果愿自種的可以以“一戶一田”的方式,從某一地塊分出來,其余都流轉出去。如果愿流轉的多,那么自種的就盡量滿足流轉的,讓他們成片好管理,不要插到中間去。
3、土地流轉中,如果自己不愿意轉出去,可搞自主經營耕種,發揮自家主觀能動性,當然也可采取土地托管模式,就是小農戶將土地托管給供銷系統,農業部門的技術推廣系統等,構成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集中管理耕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