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20-05-21 15:31:00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百我國的土地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
我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薄抖让穹ㄍ▌t》第八十條規定:“土地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知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钡谒氖邨l規定:道“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土地的,沒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可以對當事人處以罰款;對專主管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笨梢?,我國法律是嚴禁土地所有權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的。
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依法買賣屬、出租、抵押的。但是,國家對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并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