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20-05-19 08:59:40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zd》規定,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對于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回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答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