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09-04-22 00:32:29
回答問題如下:1,企業是無權征用土地的,只有政府才有權力征用土地。2,關于土地征用和征收的區別如下: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將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家所有并給予補償的行為。
土地征用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使用集體土地,在使用完畢后再將土地歸還給集體的一種行為。
兩者都屬于通過運用國家強制力而對公民的土地權利進行限制的形式,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經過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給予補償。但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也是很明顯的。
首先,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土地征用則是土地使用權的臨時改變。這是兩者最主要、最本質的區別。
其次,二者的補償不同。在土地征用的情況下,如果標的物沒有毀損滅失,就應當返還原物,如果標的物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而在土地征收的情況下,不存在返還的問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權的轉移,對其作出的補償也相對更高一些。
第三,二者的使用條件不同。土地征用一般適用于臨時性的緊急狀況,也適用于臨時性的公共用途。而及時不存在緊急狀態,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實施土地征收。
第四,二者使用的法律不同。土地征收主要適用土地法和城市規劃法。土地征用使用的多是調整緊急狀態的法律。
最后,二者使用的程序不同。由于土地征收要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