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09-04-18 05:13:29
除不超過1年的委托代耕外,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2)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3)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轉土地的用途;
(5)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6)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7)違約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