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11-03-12 22:25:55
農村土地網專家回復:
重點公益林的區劃界定范圍執行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林策發〔2004〕94號)的規定:
第一,江河源頭———重要江河干流源頭,自源頭起向上以分水嶺為界,向下延伸20公里、匯水區內江河兩側最大20公里以內的林地;流域面積在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級支流源頭,自源頭起向上以分水嶺為界,向下延伸10公里、匯水區內江河兩側最大10公里以內的林地。其中,三江源區劃范圍為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的林地。
第二,江河兩岸———重要江河干流兩岸〔界江(河)國境線水路接壤段以外〕以及長江以北河長在15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積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級支流兩岸,長江以南(含長江)河長在30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積在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級支流兩岸,干堤以外2公里以內從林緣起,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第三,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的林地。
第四,濕地和水庫———重要濕地和水庫周圍2公里以內從林緣起,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第五,邊境地區陸路、水路接壤的國境線以內10公-13里的林地。
第六,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地區———防風固沙林基干林帶(含綠洲外圍的防護林基干林帶);集中連片30公頃以上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
第七,沿海防護林基干林帶、紅樹林、臺灣海峽西岸第一重山脊臨海山體的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