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11-02-28 08:49:51
農村土地網專家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鄉(鎮)村公共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用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使用集體土地應當注意:
(1)企業改制前使用的是集體所有的土地,改制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先通過征用程序將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然后在班里有償使用手續。
(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果包括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生產,確實需要使用集體土地的,可以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署承包經營合同,以承包的方式使用集體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