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10-03-27 16:05:33
農村土地網專家解答:
部分勞動者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國最早是在農業、手工業、商業和服務業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而建立起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它的特點是:第一,生產資料屬于集體經濟成員共同所有,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成員根據他對集體經濟的貢獻來分配其經營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圍較小。第三,集體經濟單位之間存在著差別。在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集體所有制經濟的實現形式也在發生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聯合體。經營管理上已經不限于生產資料集體所有,統一生產經營、成果實行單一按勞分配的形式,而是實行了集體所有分散經營、各負盈虧等多種形式。
(1)集體所有制指生產資料歸一定范圍的勞動群眾共同所有,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一種形式。與國有制相比,集體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產資料公有的范圍不同。
(2)在農業中,集體所有制經濟占絕對優勢,承擔加強國民經濟基礎的重大任務;在城鎮,集體所有制經濟也占重要地位,在增加生產、繁榮市場、擴大就業、滿足人民需要和擴大出口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3)集體經濟傳統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體所有、統一經營、按勞分配。改革開放以來,集體經濟的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形式向多樣化轉變,出現了家庭承包經營、合作社、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
家庭承包經營是農業中集體經濟的主要形式。實行家庭承包,集體是包出單位,農戶是承包單位;集體對一定量的土地規定出產量和上交任務,包給農戶耕種;農產品收獲后,農戶首先要完成上交任務,剩余部分歸農戶所有。實行家庭承包,農業集體經濟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經營方式的變化,使農民有了種田的自主權;二是分配方式的變化,使農戶的收入與其生產成果直接聯系起來了,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義;三是所有制內容的變化,即在集體經濟中加進了農戶所有制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