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09-11-28 02:06:04
專家解答: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征用。也就是說,一定條件下,農戶承包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被依法征用。所以,征用是指國家為了保證社會公共事業或者公益事業的發展,體現全社會的長遠利益,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主要用于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
對土地的征用一般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1)征地必須是一種政府行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征用。
(2)征地必須依法取得批準。
(3)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地方案必須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公告和公開。
(4)征用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占用是指為了興辦鄉鎮企業、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村民住宅等,經依法批準使用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