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友 |發布于 2009-11-17 1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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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是指通過采取各種措施,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條件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 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調整土地關系,改善土地利用結構和生產生活條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積和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的活動。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地整理與市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現階段土地整理的重點在農村地區。土地整理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整農地結構,歸并零散地塊;(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4)歸并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等;(5)復墾廢棄土地;(6)劃定地界,確定權屬;(7)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壞,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其廣義定義是指對被破壞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極其生態系統恢復的綜合性技術過程;狹義定義是專指對工礦業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態系統的恢復。
土地復墾是對因采掘、建材工業發展和其他工礦廢棄物堆積等而被占用或破壞的土地,通過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產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解決采掘、建材等工礦企業與農、林、牧、漁業爭地的矛盾,防止環境污染、恢復生態平衡的有效途徑。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為獲得更多礦產品,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和最寶貴的土地資源日益遭受嚴重破壞。據估計,全世界約有300萬公頃土地為露天采礦所破壞或荒蕪。故進行礦區土地復墾,提高受破壞土地的復墾率勢在必行,許多國家正繼續尋求解決上述問題的途徑和對策。在中國已明確規定: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受采礦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采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