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強占蒲縣宏道鄉韓店村農民的土地????
發表于:2010-09-11 18:47
2010年9月9日電今年九月二日,我們見到了曹記芳,這位山西臨汾市蒲縣宏道鄉韓店村解家河村民小組組長,她一家人蝸居在租賃的蒲縣城西關街兩間小小斗室,已厲四個冬秋。她與她的83個村民,祖輩生存的土地與家園四年前被人巧取豪奪,無理占去,便生計生計無著,四處漂泊。
問及鄉親們的現狀,曹記芳一聲苦笑,“有的投親,有的靠友,全村19戶,七零八落,有的賣菜做小買賣,大部分在給人打零工維持生計。唉!我們解家河的人,現在苦哩。”
我們知道,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四年來,解家河人一直在到處奔走。問到此事,這位瘦弱矮小的中年女子滿臉的無奈,“我們從鄉里到縣里,告到臨汾,告到太原,告到北京,甚而告上法庭,退跑細了,心跑碎了。唉!難哩,我們小小百姓,怎比得人家有錢有勢的煤礦大老板??墒牵瑸榱肃l親們,為了解家河的后人,我要一直告下去。沒有退路可走。”
坐在一旁的前任村民組長77歲的周金海老漢,也是一臉的悲憤。他的四畝果園、承包田被占去,七孔窯洞被野蠻損毀。
一;解家河村是山西臨汾蒲縣紅道鄉韓店村的一個自然村,19戶83口人。上世紀九十年代,為孩子們讀書方便,許多村民將家搬往城鎮附近居住,村里的窯洞則在每年的耕種、收獲季節,回來居住,也用來存放農具和收獲的小麥、玉米、谷子等。村民小組也沒有散,仍在這里組織大家耕田,向大家傳達國家農業政策。
解家河山莊的東溝里有一股山泉水,清爽甘甜,口味獨特。2006年8月,有一個叫張記虎的煤礦老板,看中這股泉水,要在這里投資辦酒廠。村支書來征求村民的意見,大家同意把東邊的山溝劃出來辦酒廠。
他們卻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一步步拖進死胡同。
先是,“紅道鄉韓店村民委員會”出面,煤老板以“山西易恒天酒業有限公司”的名義,雙方草擬了一份占用土地的租賃協議書,并將內容向大家宣讀,取得了大家的放心。
而后,韓店村村委會與煤礦老板另外簽定了“正式”的土地租賃協議書,內容長期不對村民公開。因為草擬協議在前,大家也沒有在意。第二年春上,解家河幾位村民雇來施耕機,去村里耕作東溝以外的土地,企業出動保安阻攔,雙方發生爭執,企業亮出了這個協議。
二;這份協議與事先向大家宣讀的草擬協議內容大有出入,他們又拿去向懂得法律的人請教,看出了問題的嚴重性:
其一、協議中占用的土地,只標明“地界四址:北以上窯疙瘩地頭;西以木渠溝西山根底;東以陽坪地后頭;南至河?!眳s未注明租賃土地的具體畝數。既未標定畝數,土地的租賃費,企業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隨時調整;
其二、協議中寫到“四至內所有房屋歸乙方(山西易恒天酒業有限公司)所有”。房屋是村民個人財產,村委會無權將屬于村民個人的財產轉讓或出賣給他人;
其三、村民們只同意將東溝劃出辦酒廠,協議中卻標明“占用以村子為中心在內的東西兩溝”;
其四、協議中一方的“山西易恒天酒業有限公司”未有加蓋公章,只是在“法人代表”一欄下簽著“張記虎”的三個字。事后經向縣、市兩級工商部門諮詢,協議簽訂時,這個公司根本未經注冊登記,是個沒有法人身份的企業;
其五、協議后村民小組長一欄下,簽注的既不是村民小組長,也不是村民代表,而是另一個人的名字。
顯然,這是一個違反村民意愿的協議,村委會怎么敢私下做主?采訪中記者見到了韓店村支部書記李中秋和材委主任馮海龍。二位聲稱,酒廠的“四至”是村民小組長曹記芳指定的,可是曹記芳不承認。她說,酒廠看地那天,支書主任喊上我去領路,每走一處問我是啥地方,我就指給他們。后來看到正式協議才知道,材委會把我告訴的地方定成為四至。再說,房屋和窯洞是鄉親們的私人財產,我根本沒有轉讓或出賣的權力。
煤礦老板利用這份租賃協議,圈去了解家河村170多畝土地,其中七十余畝屬集體耕地。
在協議上,蓋有蒲縣紅道鄉人民政府的大紅印章。
三;就是這樣一個違背了村民意愿的協議,老實的解家河鄉親們也認了。老村民小組組長周金海去和廠里交涉,房屋同意占用,但不得損壞。對方同意了。
善意的讓步,換來的卻是家園被損,土地喪失的惡果。酒廠開工興建了,不僅占去土地,還把鄉親們的二十余孔房屋窯洞用推土機推的七零八落。損失最嚴重的是老村民小組組長周金海。七孔祖宗留下的窯洞,一夜之間移為平地,并在該地上建起樓房。數畝果園,也被連根拔除。
更令村民氣憤的是,這個煤礦老板占地違法還打人。有幾次,村民們回去種地,老板人就派人用木棍來打,打得誰也不敢進村子。村民王金柱,去年清明節回村上過墳后,去看望住在山后的姐姐。因為原路被圈進在廠里,別處又無路可走,就從廠里穿過,結果被酒廠的人狠狠地毒打一頓,受傷住了七天醫院。結果是,已占的土地不能種,未占的土地不讓種。
四;解家河村民再也不能忍受,每戶集資1700元,組織起來去上訪。
找到鄉政府,鄉政府領導說,人家煤老板根本不接自己的電話。真的就是聯系不上嗎?有個村民透漏出一個情況:鄉政府有個領導干部,有一天到臨汾城里,碰巧遇見了本村的一個子弟。那個領導干部玩得高興,一不小心露了底,知道嗎?咱紅道鄉解家河要辦酒廠,老板一出手就給了100萬元,你們村里用了25萬元。這個子弟再往下問,引起了人家警惕,往下的話就啥也問不出來了。
找到縣委書記,書記批給副縣長后,再無了信訊。
找到縣土地局,土地局說,酒廠辦企業占用集體耕地違反了國家土地法,這個廠也沒有辦理土地征用手續。責問為什么不管?他們答應管,卻至今不見行動。又去找縣城建局,城建局一推二六五……四年來,解家河的鄉親們一直奔走在漫長的上訪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