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耕地能要回來嗎?
發表于:2010-08-08 18:44
2007年初,陳、黃兩家見政府免除了農業稅費,便返鄉在我家耕種了和交稅十幾年的上述下坎責任田上強行種上了果木作物。我家叫政府的人來處理,政府經過調查,說他們兩家沒有栽決權,更不能享用這土地,叫我家上訴法院。我家憤然上訴,可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家縣委有大官跟法院溝通,靠關系,佛岡法院不尊重歷史,不尊事實,違背黨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武斷地認為他們兩家仍有資格繼續承包。駁回我家的上訴。我家不服上訴,二審卻又說土地地塊地貌發生了改變,無法確認他們侵權,而駁回上訴,如此一來,等于變相地支持陳某、黃某兩家的非法侵占變成“合法化”。事后我們才知道他們清遠也有大官什么局長,陳某、黃某更是得意洋洋地叫囂,“你去法院告便能奈何我嗎?”更令人發指的是,法院為了刁難我們,在一審時,競將土地承包權爭議這種非財產權益糾紛,當作財產爭議案處理,按征地價款計算標的金額,強行收取我家3000元受理費。
兩年多來我家又先后兩次持新證據起訴,卻又被佛岡法院玩弄訴訟程序,在拖延了一年多后,再次收取3000元訴訟費并再次駁回上訴。
幾年來,我家耕無田地,十幾口人食無著落,因官司、上訪,經濟損失慘重,已被不負責的“公仆”們折騰得死去活來,在這里我要問一問,黨中央國務院,我家的承包合同和承包證書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為什么會變成自己合法有證而無田耕,陳某、黃某非法侵占卻受袒護?
為此,特要求上級領導過問此事,迅速責成有關部門依法、依據抓緊作出處理。
急!急!!急!!!冤!冤!!冤!!!
冤案主人:陳仕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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