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山權!還我山權!
發表于:2010-08-04 17:37
我們是譚家山鎮月塘村大屋組的農戶,我組齊故庵山計實面積73畝,于七十年代調為長嶺人民公社的林場用地之一,三十余年中林場按政策我組分了紅,受了益。二00三年林場解散后,新權山地全部回歸各組村民。然而我組的73畝山地未與我組聯系,直接由譚家山鎮林業站作為甲方以40畝的面積900元的租金30年的合同承包給了本鎮干部謝正其以其妻唐素華的名義簽字為乙方。我組的73畝山就這樣被個別人占去了。
二00九年中央國務院下了決心在全國進行林業制度的改革,春風吹進了我大屋山組,月塘村成立了林改組,我組也成立了五人的林改組,按照中央、省市、縣的林改方案進行工作。我組涉及齊故庵的73畝地,林支兩委政府官員先后五次在我組召開會議都未果,原因是謝正其認為他的合同是有效的,揚言誰要分他的山就搞死誰,并伙同其子謝斌(政府干部),共產黨員唐曉春大鬧會場,并當眾撕毀村支兩委歷時幾個月辛勤得來的林改方案,分山的名冊,使會議無法進行,我組林改也成泡影。
二0一0年六七月,我村有人發展油茶改革,承包了一些山地,謝正其看到商機已到,在并未通報林業局的情況下,將山中的國外松都在(6-10)公分蔥郁成片的森林全部毀掉。這些國外松都拉入了國家林業投資項目,具體投了多少資金林業站有帳可查,轉包于他人。我們組民激憤,紛紛要求上訪。
本屬于我組農戶的山理應歸還于農戶。而不能讓那些不顧農民利益,以暗箱操作的辦法將我山承包出去,觀其合同,是違背改革的無效合同。林業站只是國家設立的管理林業的機構,他不是山嶺土地的主人。我們是山地的主人,請還山于我還權于我。我們要均人均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擁護國家的林改政策。
求清官依法按政策排除干擾阻力,切實維護人民的利益。
我們無比感激之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