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蘇州市農業農村局出臺指導意見,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最長可減免6個月。政策一出,受到各方好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小微企業過上了緊日子,資金不足、周轉不靈等問題加重。減免租金等真金白銀的政策支持,如同一場及時雨,解了小微企業資金緊張的燃眉之急。換個視角來看,這也有利于集體經濟自身的發展。因為留住了企業、業主,相當于留住了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火苗。此外,承租農村集體物業的不少租戶,本身就是農民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他們減免租金,也是對集體經濟發展的一種支持。
風險挑戰愈多,愈需要針對性強、具有實效的政策扶持,幫助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渡過難關,留住經濟發展的后勁。同時也要注意,租金是否減免、減免多少,相關部門只能鼓勵、不能強制,具體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決定。在此過程中,議事程序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以充分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知情權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