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重慶市政府公布《重慶市地方糧食儲備管理辦法》,自4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到,鼓勵糧食倉儲科技創新和推廣應用,支持糧食倉儲物流設施規?;藴驶托畔⒒ㄔO,提高地方糧食儲備安全保障能力。鼓勵運用糧食儲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改善儲糧條件,提高科學、綠色儲糧水平,促進糧食節約、降低糧食損失損耗。
在地方政府儲備方面,應當以市級政府儲備為主、區縣級政府儲備為輔,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糧權屬于本級人民政府。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地方政府儲備。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的地方政府儲備運營管理企業(以下簡稱運營管理企業)具體負責執行本級地方政府儲備收購、銷售、新增、輪換、動用等計劃,對本級地方政府儲備的儲存、輪換、動用等實施日常管理,對地方政府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依法承擔地方政府儲備儲存任務的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應當確保負責儲存的地方政府儲備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地方政府儲備輪換原則上通過交易批發市場以及相關網上平臺公開競價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地方政府儲備輪換架空期不得超過4個月。如遇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經本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延長輪換架空期,延長期內承儲企業不能享受相應財政保管費用和輪換價差補貼。
企業儲備方面,按照總量合理、漸進到位、政策引導、壓實責任的原則,在規模以上糧食加工企業等建立社會責任儲備。社會責任儲備糧權屬于企業。鼓勵糧食經營企業建立合理的商業庫存,支持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自主儲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