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施掛牌督辦、警示提醒、約談鎮街、重點監控、考核問責等執法監察十大手段,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用地,涉及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021年市級掛牌督辦案件7個,對6個區(市)進行了警示提醒,約談了16個鎮街主要負責人,通報典型案例19個,立案查處違法用地171宗,形成了強大的社會震懾作用。二是聚焦政府主體責任,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建立了耕地保護“田長制”,設立四級田長6085名,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耕地保護責任全覆蓋,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三是對照督察發現問題清單,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做好自然資源資源開發利用全鏈條全過程監管,推動由事后查處向事前防范、事中監管的轉變,早發現、早制止、早預警、嚴查處,堅決捍衛耕地保護紅線。




